法律法规

2022-11-19 09:37

张掖地质公园隶属中国政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地质公园边界明确,保护对象具体。张掖地质公园的管理部门承担开发和管理地质公园的法律责任,包括地质遗迹保护、科普宣传和推动地质旅游等。地质公园占地为国有土地,这样的法律构架确保了张掖地质公园的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

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982.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88.0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1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984.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985.0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1995.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2010.0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000.12.02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甘肃省旅游条例

2012.01.01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